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自治區高??蒲性核蒲袃x器設備采購的通知》,明確提出: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程序,開通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綠色通道”,暢通科研儀器設備采購信息發布渠道,進一步提高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效率。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發布該通知,旨在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22〕37號)精神,進一步明確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程序,簡化審批流程,提高采購效率。
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程序
通知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要建立和完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工作機制,按照“誰采購,誰負責”原則,落實采購人對采購需求和采購結果負責機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加強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內財購〔2021〕965號)要求,制定完善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依法依規開展采購活動,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內部審批環節,縮短采購周期,加強履約驗收,及時支付款項。
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采購科研儀器設備項目,采購計劃、采購合同需在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備案。
開通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綠色通道”
通知指出,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采購機制,屬集中采購目錄內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可不執行自治區政府采購相關政策,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
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采用非招標方式的,項目承擔單位依法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原則上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按規定做好專家論證工作,參與論證的專家由單位自行選定,專家論證意見隨采購計劃存檔備查。
暢通科研儀器設備采購信息發布渠道
通知提出,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要充分利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指定媒體和專業網站優勢,公開發布科研儀器設備采購信息。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切實提升小額零星科研儀器設備和耗材的采購便利度,執行統一的電子賣場交易規則。
各高校、科研院所自行確定采購商品品目范圍和種類,條件成熟且制度完善的可先行先試申請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設立“高??蒲性核蒲袃x器設備采購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