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體報道手持式紅外測溫儀(額溫槍)市場亂象。【相關閱讀:額溫槍原價100賣到700,倒爺借疫情發橫財】【額溫槍市場亂象:一天一個價,層層是“倒爺”】【額溫槍一“槍”難求價格暴漲 政府出手嚴厲打擊囤積居奇行為】現在,各地紛紛傳來重拳整治測溫儀亂象的消息,哄抬價格被嚴罰,測溫儀詐騙案庭審。
測溫儀進價85元卻賣800元 被罰50萬!市場監管總重拳打擊價格違法行為
北京3月6日訊 記者蘇蘭剛剛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該局今天公開曝光了一批有關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據了解,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持續加大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監管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具體曝光有關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如下:
一、2月3日,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運城市金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8日以85元/臺的價格購進“測無憂”紅外線檢測儀,1月30日以800元/臺銷售;1月21日以45元/臺的價格購進“小安”紅外線額溫計,1月23日以590元/臺價格銷售。運城市鹽湖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價格違法行為,2月12日依法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2月12日,河南省信陽市商城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網絡輿情反映對商城縣華聯購物廣場進行檢查。經查,2月11日,當事人的大白菜進價為3元/公斤,但在銷售過程中,1.79公斤售價為98.6元,1.44公斤售價為79.7元。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商城縣市場監管局已依法開展調查。
三、2月12日,貴州省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陽南明豐園個體糕點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是京東家生鮮超市菜加壹蟠桃店的運營主體,通過網絡銷售豬肉;其銷售的豬里脊進價50元/斤,售價102.3元/斤;豬前腿進價45元/斤,售價97元/斤。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貴陽市市場監管局2月12日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四、1月30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我愛我家副食超市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以130元/桶購進“德瑪雅閣”牌84消毒液(20L),以550元/桶銷售。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月6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2月7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廣東恒永升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3日購進一批酒精和體溫計,1月29日至2月7日期間大幅度上調酒精和體溫計的銷售價格,75%酒精(100ml/瓶)從1.09元/瓶上漲至7元/瓶,75%酒精(500ml/瓶)從3.96元/瓶漲至12元/瓶,體溫計從1.88元/支漲至5元/支。東莞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且非法經營數額巨大,已于2月13日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六、2月4日,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1月28日,當事人蘆筍進價36元/公斤,售價為98元/公斤;2月2日后,當事人蘆筍進價18元/公斤,售價為71.6元/公斤。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月6日下發《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口罩、額溫槍、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糧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價格,繼續加強和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價格監管,堅決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重拳打擊、露頭就打,維護穩定的市場價格秩序。(經濟日報)
謊售測溫儀騙取4萬元,深圳龍崗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開庭審理
3月4日,龍崗區法院采用在線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龍崗區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鐘某假借銷售體溫測量儀,騙取他人錢財4萬余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2月7日至2月9日,被告人鐘某利用防疫用品短缺之機,網上聯系到在龍崗區的被害人吳某,稱有體溫測量儀出售。吳某先后向鐘某轉款共41624元用于購買測溫儀。
但鐘某并未向吳某銷售測溫儀或其它任何防護用品,而將騙取的錢款用于個人消費。吳某發現被騙,遂報警。鐘某得知吳某報警后,向吳某退還了19800元。2月18日,鐘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審。此外據了解,鐘某還曾因犯詐騙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重慶市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鐘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途徑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犯罪。
3月4日下午4時30分,該案在龍崗法院第七審判庭公開開庭。承辦法官與在各自辦公室的公訴人、其他合議庭成員,以及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多方視頻連線,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完成了本次庭審的全部程序。該案將擇日宣判。(南方都市報)
杭州測溫儀詐騙案公開庭審
昨天(3月5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判決一起以假賣測溫儀實施詐騙的案件。
疫情期間,這次庭審還作為一堂全民“云課堂”公開直播,播放量達10萬+。
2月25日,家住杭州拱墅區的小蔡(化名)因企業復工急需測溫儀,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測溫儀求購信息。
這條信息被方某某看到了,他主動聯系小蔡稱自己有貨源,并將網上下載的測溫儀圖片發給小蔡,商定每把330元的價格出售15把測溫儀,一共4980元(包含30元運費)。
小蔡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后沒多久,發現自己被拉黑了,她反應過來自己被騙警。
此前,方某某使用同樣的方式,以“優惠價”每把220元的價格騙取小周(化名)17把測溫儀共計3740元。
2月27日,方某某在其的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
2月28日,公安局對方某某刑事拘留;3月4日,檢察院移送起訴;上城法院當日受理后高度重視,指定分管副院長承辦,于3月5日開庭并當庭宣判,全程用時7天。
經審理,上城法院認為,被告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方某某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間,以銷售應急防控物資為名實施詐騙,擾亂疫情防控秩序,依法從嚴懲處。
鑒于方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方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被告人方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上城法院還聯合部分在杭高校、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將此次庭審作為一堂全民“云課堂”公開直播,邀請高校大學生、法學教育工作者、上城區六大街道社區群眾、近4萬名中小學師生家長等在線觀看庭審,播放量達10萬+。(錢江晚報)